校综治办组织学期初校园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 2009-02-16    访问次数: 1495

    根据闽教安组[2009]1号《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2月12日起,校综治办组织牵头,分七个组对全校57个单位进行以防火为重点的“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安全检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初校园安全工作,切实抓好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向各单位通报了长乐 “1•31”火灾事故情况。

    检查组按划分片区,实地检查了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等师生聚集的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各种消防器械是否性能完好,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并对去年“两节”和寒假前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未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抓紧落实。把上海商学院和长乐 “1•31”火灾事故作为惨痛教训,开学初对师生进行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同时,坚持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巩固创建“平安校园”成果。

    各学院、各单位安全责任人还与学校签订《2009-2010年创建“平安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