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和立户须知
发布时间: 2004-05-16    访问次数: 519

居民家庭成员中因结婚等原因有住房并分开生活的,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办理分户。
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未满18周岁的(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或双亡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
情况清楚可当场办理,需要调查的,5个工作日核准。
以上所需的材料均以A4规格的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