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城监大队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 2004-05-17    访问次数: 1552

一、受理单位或个人在厦大范围内所有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违反校园管理规章制度等案件(事件)的书面或口头的投诉。
承诺:1、收到投诉或举报后,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初步调查情况;
2、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的轻重、难易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
3、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负责把不予立案的理由告知举报(投诉)人。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
承诺:凡来城监大队办事的师生员工(包括其他群众),第一个问及的城监队员应主动接待,耐心接受咨询。是该队员负责的工作,应立即办理;属其他队员负责的,该队员应及时、礼貌地予以指引。凡因违反“首问责任制”而使群众办事造成不便或损失的,一经查实将受纪律追究。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承诺:凡来城监大队办事的师生员工(包括其他群众),承办队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事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人必须提供的材料;在承办过程中,应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齐全;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好的要告知办事时限。如因承办队员未实行一次性告知,而使群众造成不便或损失的,一经查实将受纪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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