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近期校园综合治理工作[2010.5.14]
发布时间: 2010-05-17    访问次数: 638








学校部署近期校园综合治理工作
[ 2010年5月14日 ]




    5月13日上午,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主持召开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副校长赖虹凯,校长助理、漳州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巧萍,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成员出席会议。

    陈国凤首先简要传达了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他强调,要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陈国凤指出,开学以来,在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学校的安全稳定总体形势良好,但仍有许多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近期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人员认为,要抓好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别是幼儿园上下课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食堂要狠抓饮食卫生和消防安全,重点把好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继续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重点整治西村店面占道经营和私自出租问题;继续对校内车辆乱停放、车速过快等问题进行整治曝光,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各单位有强烈诉求或激烈情绪人员,要善于疏导、化解矛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赖虹凯指出,校园安全稳定关系重大,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反应迅速、密切配合、措施得当、及时化解、加强督导;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陈国凤结合学校实际,就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两点意见:一、高度重视、负起责任。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综治维稳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把师生的人身安全作为学校的头等大事和第一要务来抓;二、工作要深入、细致、具体、狠抓落实、好字当头、能快则快,不仅要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运行机制,为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宣传部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