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加强修缮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1-17    访问次数: 444

校内各修缮工程施工单位:


2010118福建医科大学旧教学楼、1113清华大学国家文物保护级建筑——清华学堂在修缮中相继发生火灾,这两起事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对我们的修缮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冬季风高物燥,是火灾隐患的发期,各施工单位要从上述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建设、修缮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全面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并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配备消防监督安全员,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监督安全员在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组织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检查工作,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施工单位应迅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检查,积极查找各种火险隐患,并及时消除,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检查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临时设施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使用情况,作业现场、材料堆场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三、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消防给水、消防器材、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设置消防通道、水源,及时配备和更新灭火器具,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日常应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内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加强消防和安全培训,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消防和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火灾和安全的防范自救能力。


即日起,校内各修缮工程施工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认真开展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建设、修缮工作安全。施工现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拒不按期整改的,将责令停工。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保 卫 处


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