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检查组到校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 2011-06-24    访问次数: 249

 

 

       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检查施行一年多来取得的主要成效、了解施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6月21日下午,以山东省教育工委副书记邢善萍为组长的教育部消防安全检查组一行在福建省教育工委副书记郭绍生等领导的陪同下,对我校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副校长赖虹凯、校长助理王巧萍及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资产后勤处、漳州校区管委会和后勤集团负责人参加了安全检查会。

  陈国凤首先代表学校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感谢教育部及省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对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他代表学校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陈国凤表示,厦门大学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作为校园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教育部及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和有力支持下,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协调,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陈国凤从六个方面对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汇报: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是强化教育、注重培训;三是深入检查、消除隐患;四是突出重点、严格管理;五是保证投入、完善设施;六是加强协作、确保安全。

  陈国凤指出,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了综治领导小组,将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了平安校园建设,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通过与各学院签订安全责任状,细化分解了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全覆盖。学校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开展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并借助新生入学周、“119”消防安全周等平台,加强消防教育,同时做好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培训学生义务消防队等等。学校成立了7个创建平安校园责任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57个责任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建立了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全校的学生宿舍、餐厅、科研楼、实验室、图书馆、医院、超市、宾馆、体育馆、大型会议室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实行严格消防管理,同时,学校狠抓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和使用,大型活动实行了严格报批制度,对新建工程的消防安全也格外注意。学校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坚持消防经费专款专用。学校会同省、市、区政府和消防部门建立了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借助地方的力量,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服务,地方政府和消防部门也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陈国凤说,厦门大学的消防安全工作总体上是富有成效的,做到了多年无火灾,确保了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工作仍有不足,部分师生的消防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仍然需要加强。他表示,此次检查组的到来,是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促进、推动和指导,学校一定以此次检查为动力,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继续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协调、重在实效,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检查组就具体问题与我校领导和工作人员做了交流,并到我校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地实地检查,对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我校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大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好消防安全的档案工作。

  (文\图 陈浪 潘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