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思明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厦大综【2023】41号)和《关于推进思明校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厦大综【2023】43号)的要求,现就思明校区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思明校区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办理工作将于2024年3月30日晚上9点截止,截止日期后不再办理F类、S类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
2024年4月15日起,学校将对违规骑行和违规停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禁止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和在校园内骑行、停放。
特此通知。
思明校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