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你知多少?
发布时间: 2018-04-15    访问次数: 911

      2018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习近平同志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权利、利益的总和,包括国家政治体制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势力的侵犯等。

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

      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

(厦门大学学生安全委员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