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明校区限期认领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4    访问次数: 10

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根据《关于推进思明校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通知》,学校在2024年4月15日—5月10日期间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对校内未悬挂有效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同时开放车主认领。2024年7月1日前,未被认领的车辆将依程序处置。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电动自行车无人认领。为减少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现将有关认领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领时间

即日起至7月1日,每周六09:00—11:30。

二、认领地点

海韵学生公寓教学楼广场集中存放点。

三、认领程序

车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填写车主认领表、保证书后领取。无购车发票的,还需现场填写承诺书。

四、工作要求

车辆认领处置工作涉及师生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及时提醒、告知本单位有关师生员工(包括居住校内的离退休人员)按时尽快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学校将按无主车(抛弃物)统一处置。                    


保卫处

2024年6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