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根据《厦门大学思明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电动自行车临时校园通行证到期,应当及时进行回收注销。为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临时校园通行证回收注销工作,以及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注销对象
1. S类蓝色底色,应当办理注销的临时校园通行证;
2. 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等,应当办理注销的临时校园通行证;
3. 其他主动注销的临时校园通行证。
二、回收注销流程
1. 办理时间
(1)5月19日至6月20日,每周六09:00—11:30;
(2)6月21日至7月1日,每天09:00—11:30、14:30—18:00。
2. 办理地点
海韵学生公寓教学楼广场集中存放点。
3. 办理要求
车主携车辆至海韵学生公寓教学楼广场集中存放点现场办理。
三、工作要求
2024年起,毕业生电动自行车临时校园通行证回收注销工作衔接毕业生离校手续,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按时办理。请各单位及时提醒、告知本单位2025届毕业生(含延毕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包括居住校内的离退休人员、离职人员以及不再使用电动自行车需办理注销的人员),按时办理临时校园通行证回收注销,严禁买卖临时校园通行证。
保卫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