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向全市相关社会单位颁发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我校通过相关材料检查并以颂恩楼为点进行实地查验,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得该达标单位证书。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具体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建设对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各种消防设施等都基本安装配备到位。消防工作是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重要内容,保卫处各“平安校园”小组经常深入所联系负责的单位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近年来,我校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010年9月,学校出台《厦门大学关于实施学校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开始实施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对全校各单位提升“四个能力”建设进行部署,制定了具体的考评标准。一年多来,在校领导的重视下,保卫处与全校各单位对照相关要求,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规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我校通过本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下一阶段保卫处将以本次验收为契机,对照《厦门大学关于实施学校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规定的考评标准,进一步检查落实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做出更大努力。
(保卫处 江顺)